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浏览次数:0次
各学院、各单位: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已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安排并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但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2.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其他课题申报要求及预算编制模板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本项目校内申报程序与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致,各单位于2019年2月19-20日统一提供1份《投标书》或《申请书》和2份《活页》进行校内形式及内容审查,最终申报材料报送日期为2019年3月1日。
纸质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5份;
(3)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
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电子邮箱:skxmshb@126.com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月17日